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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顶层空间测量
推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 作者:吴晓禹 张昱 一、案例背景 1.1设备基本概况 设备名称:电梯 类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参数:层站:12层12站12门 额定载重:800KG 额定速度1.75m/s 服役年限:两年(2020年新安装) 工况:正常运行 1.2存在问题 2022年3月1日,对电梯顶层空间的测量,发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1、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不符合要求。2、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不符合要求。 二、检验检测方案 检验人员进入电梯轿顶,电梯检修状态运行到顶层,使轿厢地坎与顶层层门地坎水平,测量并记录以下尺寸:1、轿厢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2、轿顶可站人的最高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3、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4、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分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5、轿顶上方空间尺寸。 三、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 3.1发现问题 经过对顶层空间测量数值如下:检验方案中1的尺寸为1.16m,2的尺寸为1.65m,3的尺寸为0.83m,4的尺寸为0.92m,5的尺寸为0.6mx1.1mx1.65m。该电梯额定速度为1.75m/s,采用的缓冲器压缩行程为0.21m,计算5组数据中发现第三组数据0.83m-0.21m-(0.3m+0.035x1.75²)=0.2123m,(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0.3m+0.035x1.75²),经过计算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应≤0.2123m,检验时发现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为400m,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间距为300mm。 3.2处置措施 测量:轿厢检修状态上行到顶层端站后,继续检修上行达到上极限开关动作,测量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距离为140mm。 要求安装单位对以下内容进行整改:1、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更改为150-210mm,2、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距”调整为150-210mm之间的范围内。 四、 对此类问题的见解 1、检验中经常发现井道的土建施工未能按照电梯厂家的电梯井道图纸进行施工,造成顶层高度小于厂家要求数值。 2、电梯安装人员对于电梯顶层空间尺寸的要求不了解,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器顶面间的垂直距离,按照早期150mm-400mm的标准进行设置。 3、订货单位和电梯生产单位在电梯井道形成后又对轿厢高度进行了变更,轿厢高度的增加,导致顶层高度缩小,使得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缩缓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有变化。 4、安装单位应正确测量顶层空间尺寸,调整缓冲器最大允许值,保证轿顶设备安全距离、检修人员作业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5、避免刻意扩大井道顶部空间尺寸造成土建成本、设备成本,以及大空间带来的维护和保养等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